【深圳商報/讀創訊】(記者 陳燕青)已摘牌的樂視網7日晚公告稱,證監會對公司涉嫌欺詐發行案調查完畢,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責處以募集資金百分之五即2.4億元罰款。
此次立案調查還要追溯至去年4月30日,彼時樂視網披露稱,因公司及第一大股東賈躍亭涉嫌信披違法違規等行為,根據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賈躍亭進行立案調查。
記者注意到,這也是新證券法出爐前的頂格處罰。一位證券維權律師對記者表示,欺詐發行是證券市場中最惡劣的違法行為,按照法律規定,包括保薦券商及其他中介機構等相關主體及責任人要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股民也可以去索賠。
資料顯示,參與樂視網IPO的保薦機構是平安證券,律師事務所是北京市信利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是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
哪些股民可以索賠呢?該律師表示,自2010年8月12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間買入樂視網,且2019年4月30日及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而虧損的股民,或者自2010年8月12日至2018年4月17日期間買入樂視網,且2018年4月18日及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而虧損的股民;均可以委托律師依法提起索賠。
對此,經濟學家宋清輝指出,樂視網的退市和被重罰也給投資者以警示。在監管日益趨嚴的背景下,投資者應主動適應市場的變化,提高自身綜合投資素養,不可盲目炒作垃圾股、問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