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2019年3月18日訊(記者吳璇玲)近日,深圳市民朱先生買一批椰樹牌椰汁,卻發現其中一瓶椰汁的生產日期印著“2019年5月16日”。對此椰樹集團回應稱:這是由于生產線噴墨問題,實為2018年生產的,可放心飲用。
“幸好這瓶還沒賣出去,如果消費者買到怎么辦。”據朱先生介紹,自己是運營飲品售賣柜的,先前從東佳商行進了一批椰樹牌椰汁,3月13日發現其中一瓶椰汁的生產日期赫然印著:2019年5月16日。對此,他十分氣憤,“椰樹牌椰汁是大品牌,竟然會發生這種事。”于是,他打電話向椰樹集團核實,廠家表示這確實是自己的商品,并稱這是2018年生產的,可放心飲用。針對這個答復,朱先生仍不滿意。
3月14日上午,記者致電椰樹集團,有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道,經過放大朱先生發來的商品照片以及對生產線噴墨工藝的了解,初步認定該瓶椰汁生產日期應是2018年。據稱,商品一般都是批量生產,在一箱商品中僅有一瓶椰汁是這個情況,而近期并無接到其他投訴,判定該商品應是噴墨問題。“應該是由于當時剛好包裝表面有水珠,使得一些墨水沒噴上去,于是‘8’就變成‘9’。”
該名工作人員還提到,在和朱先生的溝通中,椰樹集團提出了提供換貨服務,而朱先生堅持要求必須賠償1萬元,“按照往常經驗,這極有可能是敲詐型消費者,也不排除是消費者自己涂掉的可能。”
當記者問道,如果確是生產日期有誤的商品會如何處理時,椰樹集團回應,一般會選擇提供換貨服務,并再贈送2箱商品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