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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莫女士
投訴對象:深圳市美橡體適能運動管理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以下為投訴人莫女士描述情況)
我于2017年8月30日續報深圳市美橡體適能運動管理有限公司體能課程,已經是第三次報了,每次3000元,30節課,都是與教練微信溝通與轉帳。2018年1月10日收到該公司通知說結束體能館的業務,不再營業,說統一給我們退剩余的課程費用,12號加了該公司財務微信溝通相關退費事宜,財務說統計好在一周內統一給我們退費,19號收到財務信息,說可以退回1100元,還說幾天后可以退款,并說好通過微信退還(當時壓根沒有說簽協議后再退),一周拖一周,在23號忽然發微信來通知說要求去簽協議才退款,當天又進行了協商,因為我帶倆小孩實在抽不出時間去他們公司,能否把協議發到我郵箱確認,財務說先與他老板匯報后第二天給回復,但第二天也沒有收到任何回復,然后又問財務協議發過來了嗎?財務二話沒說就把協議通過微信發給我,當時想想簽了就算了,但細看第三、四條真的很難讓人接受,內容詳見附件1。我們交費的時候什么協議、收據對方都沒給,現在退錢就要求我們簽協議,而且是霸王條款,還叫我寫上“我自愿終止培訓課程”,老天哪是我自愿的,真是有種迫良為猖的感覺,還有第三條,也太污辱人格了,再次和他們友好協商希望把協議第三條改了,對方視而不見,不理不睬,也不積極回應。
我們本來本著信任他們學費都是微信直接轉給教練,現在對方公司要求我們簽的協議第三條就是把責任推得一干二凈,他們單方面違約,說不干就不干了,反過來還要我們簽協議,叫我們不要傳播、抵毀他們,這啥意思?我們壓根沒有想過這么做,想著趕緊退錢就了了,現在他們小道大作,擬這個協議要我簽,不簽就不退錢,哪有這樣的公司呀!我也不是不講理的人,25號再次與財務溝通,希望把協議第三條刪除,內容修改為“雙方達成協議退費,事后不得有異議”,財務說沒權力改,她沒權力也理解,那麻煩跟她老板匯報下,下午給個說法,但到現在一直也沒有一個字的回復,在這點他們的態度上就是有問題。這些我也不計較了,現在希望消協能幫我出面與該公司協調下,我的目的就是直接退錢,不簽協議,如果要簽必須把第三條刪除,第四條改為“雙方達成協議退費,事后不得有異議。”這事就了結了。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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