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對象:深圳市向學教育培訓有限公司
投訴來源:光明區消費者委員會
投訴人:胡女士
消費者要求:退還剩余課時費用
投訴內容:(以下為投訴人訴稱)
本人在商家處為女兒、兒子報名學習書法,現商家停止營業,只退40課時的費用,仍有60課時的費用未退回,現無法聯系上商家。
接到投訴后,光明區消委會于2019年9月12日到商家營業執照注冊地調查,發現該商家已停止營業,從物業處得知該商家的租約已停止,后多次電話聯系商家,均未接聽。訴求:退還剩余課時費用。
(該公示案例,屬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發布,未經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