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對象:深圳晶馨瑜伽有限公司
投訴來源: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
消費評價指數:6.52分(總分100分)
消費者要求:退費
投訴內容:(以下為投訴人訴稱)
多名消費者訴稱在商家處購買瑜伽培訓服務,繳納相關費用后,商家關門停業,消費者要求退款,無法與商家取得有效聯系。訴求:退費
深圳市消委會多次致電商家負責人均無法取得有效聯系。經查,商家注冊經營地址為深圳市龍崗區平湖街道華南城環球物流中心16樓1610室,其法定代表人同時為深圳市晶馨體育培訓中心的股東。
市消委會近一周接到消費者對該公司的投訴9宗。
(該公示案例,屬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發布,未經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