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對象:深圳市妍舞文化藝術培訓有限公司光明區分公司
投訴來源:深圳市光明區消費者委員會
消費者要求:退款
投訴內容:(以下為投訴人訴稱)
消費者訴稱,其在商家處購買舞蹈培訓服務,因消費者自身體能不適應及身體原因要求退款,其可承擔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約定扣除20%的違約金,遭到商家拒絕,與商家協商未果。訴求:退款。
光明區消委會接到消費者投訴后,與商家取得聯系告知其妥善處理投訴,商家表示于4月15日前給出答復。現光明區消委會多次致電商家均無人接聽。經查,商家注冊地址為深圳市光明區馬田街道合水口社區下屯建設西路16棟203。
(該公示案例,屬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發布,未經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許可,不得轉載!)